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国有土地证有什么好处)

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国有土地证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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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给个人

其实土地证过户办理程序还是比较麻烦的,其具体流程如下: 1、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3、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1、国有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证可以凭房产证直接过户。2、国有划拨性质在土地使用证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后过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是禁止买卖的,但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至关重要。区别是否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现主要依据以下规定:1992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出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1995年又出台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规定,协议出让最低价根据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土地用途和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适用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确定协议出让最低价应当综合考虑征地拆迁费用、土地开发费用、银行利息及土地纯收益等基本因素。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协议出让最低价是衡量是否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标准。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确定,各地征收标准的制定以新增建设用地中依法纳入有偿供地的比例约为60%,从而确定平均纯收益征收定额标准,因此协议出让最低价的确定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协议出让最低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60%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企业改制时,划拨土地需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差额部分核算出让金。据此核算出的土地出让金就有可能低于标定地价的40%,对于企业改制涉及的补缴土地出让金,不能按“不低于标定地价的40%”作为衡量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的标准。

国有土地转让过户流程

以下是国有土地转让过户的流程:

1.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包括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

2.审核: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法性、申请人的资格、土地使用规划等方面。

3.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核通过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与申请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权利和义务等。

4.缴纳土地出让金: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土地出让金,以确认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5.过户:完成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后,申请人需要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过户申请,包括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

6.审核: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对过户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过户申请的合法性、申请人的资格等方面。

7.办理过户手续:审核通过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并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在该证上,完成土地的过户手续。

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的申请人在申请登记的时候,应当提交哪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单位设立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或者是个人身份的证明和户籍的证明;

3、出具土地权属来源的相关证明,属于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情况,还须要提交共有人的共同使用该宗土地的约定或者协议等相关资料;

4、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的附着物的合法产权的证明;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所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的资料。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国有土地转让过户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人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此外,国有土地转让过户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申请人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申请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能不能过户

法律分析: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

1、国有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证可以凭房产证直接过户。

2、国有划拨性质在土地使用证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后过户。

土地证分很多种,不是每一种都可以办理过户。集体土地,一般使农村土地,只能一个村户籍人员之间办理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到村委会申请,受理会公示,全村三分之二同意后,在村委会办理过户,不对外村户籍转让。

国有土地又分为划拨和出让性质。

划拨,是不能办理过户的,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转变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才可以办理过户。

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过户只有几百手续费。

首先要与卖方达成一致协议,并签订协议书。

其次是双方到国土管理部门提出变更(过户)申请。

三是向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国有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

四是等待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批复后办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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